一、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?
答:为规范区住建行业各部门、下属公司、建设工程、市政工程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,加强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有效应对,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,依法、科学、统一、快速、有序、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,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,特制定本预案。
二、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?
答:建筑施工一直是安全事故高发领域,做好专项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非常必要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行业特点,预案编制坚持了这一问题导向,突出抓好应急预案自身结构和内容的修订,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整、内容涵盖不全面、各职能部门职责不规范、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,特别是要理顺应急处置指挥体系与应急管理体系的关系,确保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、有机统一。
三、文件适用范围有哪些?
答:预案适用于指导江都区域因建筑工程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。
四、文件指导原则是什么?
答:(1)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,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,做好应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,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宣传,增强人民群众应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意识。
(2)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。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,建立健全分类管理、分级负责、条块结合、属地管理为主的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应急体制,明确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处置工作的职责,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,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。
(3)快速反应、果断处置。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,加强协调、密切配合、信息共享、形成合力,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,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做出快速、有序、高效的联动反应。
(4)依靠科技、规范管理。采用先进的监测、预测、预警、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,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,提高应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。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,建立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。依法依规、强化管理,维护公众合法权益,使应对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法制化。
五、文件主要涉及哪些部门?
答:文件涉及的部门有:区委宣传部、网信办、市公安局江都分局、市自规局江都分局、区住建局、应急局、发改委、卫健委、市场监管局、民政局、交通运输局、生态环境局、气象局、财政局、消防救援大队、商务局、区总工、各镇(园区)等18个部门(单位)。